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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年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0年06月19日 14:42

关于申请2015年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通知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5-03-09浏览量:

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和实施海南大学国际化战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人才,2015年学校计划实施“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择优资助10-15名优秀本科生到世界一流大学插班学习一学年。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没有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我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学生;

(三)学生在本专业年级已修计划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3%(每专业不少于两名),文理科实验班排名前五名;

(四)英语要求雅思6.5分、托福网考8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520分(并已经报名参加4月30日前的雅思、托福考试)以上;小语种要求达到所申请大学的最低语言要求。

二、世界一流大学

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以国际公认的三家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为准,且必须同时符合其中两家权威机构排名前100的大学。部分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申请条件、申请截止时间和费用情况一栏表见附件1。

国际公认的三家权威机构网址如下:

(一)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

(二)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

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三)《泰晤士高等教育》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

三、校内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至13日。

(二)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学院教研办:

1、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2);

2、已修课程成绩单(学院教研秘书签字并盖章);

3、个人中文简历;

4、拟定的赴境外大学学习课程修读计划(见附件3);

5、申请交换学习的目标及今后人生自我设计规划(手写);

6.校内导师推荐信;

7.品德评价表(见附件4);

8.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9.护照复印件或申请护照回执单复印件。

四、材料审核

(一)学院对学生的报名资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于3月17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5)及申请材料报送海甸校区办公楼409室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成绩、课程修读计划以及奖学金资格进行审核;

五、面试选拔

学校成立以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面试考核小组,于3月31日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选拔条件另定),确定20-30名学生入围作为“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后备人选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六、申请途径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国外一流大学: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与我校签订协议的机构;

(三)学生自行申请。

七、经费资助

入选上述留学项目候选人名单的学生于6月1日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录取大学的世界排名、经费预算和被录取学生人数情况,在秋季开学之前,按照学费、生活费(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标准执行)和国际旅费的总测算对学生进行50-90%的资助。资助经费拟一次性发放,学生应与学校签订派出协议,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资助经费使用方法等。

对入围“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学生,留学资助资格仅限当年有效。如果当年12月31日前未能出国成行,留学资助资格自动取消,但可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选拔。

八、项目总结

(一)获资助学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向学校提交交流学习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不少于2000字),并有义务与学校保持联系,协助学校开展国外交流学习工作。

(二)学校于2016年3月和10月组织两次报告会,由派出学生汇报在外学习情况,扩大项目影响,提高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形成人心向学的优良学风。相关学院也应组织报告会,扩大项目成果。

(三)各学院对优秀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对入选“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候选学生安排专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直至毕业离校。

九、学籍管理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在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相关的课程介绍、该校的成绩记载及学分计算方法,由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

十、项目咨询

欢迎随时写电子邮件咨询,或在腾讯QQ群中提问、讨论。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交换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如果想了解课程修读、转换学分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室

联 系 人:林仕岛 老师

咨询电话:66250932

Email:hnufao@qq.com

腾讯QQ群:海大校际交换生交流群(号码:122408254)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联 系 人:陈晓芬 老师

咨询电话:66262267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2015年“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选拔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附件:1. 部分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一栏表

2.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申请表

3. 海南大学本科生申请赴境外大学学习拟修读课程计划表

4. 品德评价表

5. 报送名单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处

2015年3月9日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5:21: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5:23:00

附件:1. 部分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一栏表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5:23: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5:24:00

附件3. 海南大学本科生申请赴境外大学学习拟修读课程计划表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5:25: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5:28:00

附件4:学生品德评价表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5:28: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5:29:00

附件5:报送名单汇总表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5:29: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5:29:00

附件2.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申请表

该文发表于 2015/3/9 16:33:00 已被 编辑 2015/3/9 16:33:00

内容编辑:waish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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