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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全日制本科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2月26日 10:52 xuegong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2017〕8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全日制残疾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残疾学生(有残疾人证)

二、减免项目:2018-2019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持个人残疾证原件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申报,并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学院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海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残疾学生学费、住宿费统计表》并将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同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工作处复核,确定减免学生名单报学校下达2018-2019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学校将被减免的2018-2019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五)学生收到被减免的学费和住宿费后,未缴纳2018-2019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自行到计财处收费科缴纳2018-2019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已完成2018-2019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缴纳的则无需再缴纳。

四、各学院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19年3月6日前将《海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残疾学生学费、住宿费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与残疾人证复印件(学生签字,学院盖章)一同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8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xsczzgl@hainu.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减免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学生的关怀,对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做好学生和证件的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三)学生弄虚作假套取学费和住宿费减免资金的,一经查实,所得减免资金学校将全部追回,并予以全校通报。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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