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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15日 11:01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党建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积极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激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切实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基层党建研究课题主要面向我校从事党务工作和党建研究的教师,鼓励吸纳校外专家参与课题研究。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6人。

(三)获得2020 年海南省组织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立项项目作为重点课题立项。

(四)近年校内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组成员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

三、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紧扣当前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力求提出党建工作新见解、新认识和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重点课题严格按照选题申报,题目不能自拟;一般课题可参照《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鼓励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自拟项目申报。

四、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基层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立项后,课题组可获得课题资助经费的5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的50%经费在2021年拨付。课题经费由组织部统一管理,财务处审核监督,课题负责人统筹使用。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我校财务经费报销规定执行。

五、研究要求和结项验收

(一)重点课题要求至少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20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撰写1份10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二)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不准以各种理由暂缓、延迟结题或中断研究任务。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收回项目经费。学校将于2020年12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三)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在全校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党委等相关部门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发动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将《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后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10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陈晓芳老师处(泰坚楼2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848649774@qq.com。

七、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郭孝伟,电话:66279042;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陈晓芳,电话:66262189。

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通知。

 

附件:

1.《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基层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人文社科处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