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学校定于2021年2月2日放寒假,请将需要进行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的材料于2021年1月28日前报送审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审 计 处
2021年1月18日
上一条:审计处召开关于对我校11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进点会 下一条:关于2021年寒假前工程项目审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