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关于暑期审计工作的安排
根据学校暑期放假安排,为保证暑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工程新建、维修和物资采购等项目计划,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于2011年7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审计处进行预算审计。
审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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