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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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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大实〔2022〕13 号)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请各院级单位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从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一、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二、 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三、 落实好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及交接制度,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

四、 离岗教师和离校学生做好科研项目、实验室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等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物品及资料交接工作,避免滋生安全隐患;

五、 加强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管理,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维护,要求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距离不超过30米,水压喷出高度8-10厘米,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能正常使用;

六、 加强对加热及制冷装置使用期限的管理,确保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烘箱和电阻炉(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等装置不超期使用,如超期使用需填写《加热及制冷装置超期使用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请各学院(单位)在621日前完成上述任务。

联系人 :王老师,侯老师  电 话:66280131

办公室:行政楼211

附件1:《加热及制冷装置超期使用审批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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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 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 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