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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20日 10:37   点击:[]


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对2021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以学校为主组织实施,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高校教改、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检查范围内每个未结题项目均要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由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存档。


海南大学要求:

1、提交材料:纸质版《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2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1份,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076496243@qq.com。

2、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617:00前

3、报送地址:人文社科处(泰坚楼)211室

联系人:许国紫  电话:66262189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社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