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制定和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1年04月25日 09:52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制定和全面修订。现将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修订的专业学位类型

1、工程硕士(包含领域: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和食品工程)

2、翻译硕士(口译、笔译)

3、国际商务硕士

4、工商管理硕士

5、公共管理硕士

6、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7、农业推广硕士(各招生领域)

二、基本原则

1、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

2、以培养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转变教育理念,提高培养质量。正确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定位,以学校为主体,依托行业组织或企业,通过创新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增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

3、大胆探索改革多种形式的学校与行业组织或企业合作办学模式,密切结合特定职业领域人才需求,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借鉴、吸收世界一流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经验,突出自身特色。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1、培养方案一般包括七项基本内容:(一)培养目标;(二)领域简介;(三)招生对象与学习年限;(四)培养方式;(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六)实践环节;(七)学位论文。

2、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体系既要符合教育部专业学位各类型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课程设置有关规定的刚性要求,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能体现我校的优势与特色。要努力与行业任职资格相衔接,课程内容要在宽、新、实三个方面下功夫。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1学分的课程教学一般需要18学时。

4、课程设置中要求开设“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课程,邀请行业实践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面向研究生做行业发展前沿讲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3-4次讲座,并撰写学习报告,经导师审查通过者,视为完成“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课程,计1-2学分。

5、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需到企业或行业实际部门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6、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生产实践,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专业实践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在方案中明确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要求,加强过程管理,通过明确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的要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四、组织及时间安排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必须组织院内、院外专家积极参加,要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企业及社会需求,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确保能够培养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2011年5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制定好的培养方案初稿(纸质版),送交研究生处。

3、2011年6月15日前研究生处结合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方案,对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

4、2011年6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确认稿(纸质版)上再次注明修改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交给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办公楼308A房间)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 yjspy@hainu.edu.cn , 联系人:于老师。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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