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我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1年04月28日 10:15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1]25号)精神,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需将按原目录(1997年颁布)批准的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到新目录(2011年)相应的一级学科。现将对应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应调整的原则和要求

1.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为前提,以学科内涵为基础,根据各单位学科水平,坚持标准,规范调整。

2.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在现有学位授权级别内,按照学科对应关系进行。具体对应关系见《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以下简称《对应关系表》,见附件一)。

3.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必须达到学位授权点的最低要求(见附件二)和基本条件(见附件三)。

4.对于以原目录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若经学科评议组审议同意则予以调整,其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动撤销,若不予调整,仍保留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二、对应调整的范围

我校本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所涉及的学科,主要是新目录中由原目录一级学科拆分或以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且与原目录相关学科有明确对应关系的一级学科。具体一级学科为:

1、“生态学”。由原目录“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新增为“生态学”一级学科。

2、“艺术学”。由原目录“艺术学”一级学科新增为艺术门类。

3、“风景园林学”。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林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等新增为“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

4、“软件工程”。由原目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为一级学科。

5、“草学”。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调整。

其它一级学科的现有学位授权点暂不做调整,相关研究生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按原渠道进行。

三、对应调整的申请

1.原目录中“艺术学”一级学科,在新目录中分别拆分为多个一级学科。学院可对照《对应关系表》,将其原1个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的1个或多个一级学科。

2.新目录中“生态学”、“草学”一级学科,分别以原目录1个或多个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学院可对照《对应关系表》,以原学位授权学科为基础,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上述与其对应的一级学科。

3.新目录中“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是以原目录中“建筑学”一级学科、“林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等为基础新增。学院可对照《对应关系表》,以原学位授权学科为基础,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与其对应的一级学科。

4、新目录中“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由原目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为一级学科。学院可对照《对应关系表》,以原学位授权学科为基础,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与其对应的一级学科。

5.原目录中“农业资源利用”一级学科,在新目录中更名为“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其所涉及的现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然对应调整,学院不需申请。

四、工作程序

1.学院按照新目录与原目录学科对应关系、原学科学位授权级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最低要求和基本条件,提出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申请,并填写《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见附件四)。

2.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学位授权点将不予调整。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学位授权点将不予调整。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按照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对各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

5.根据学科评议组审议结果,完成对应调整工作。

五、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报送

非涉密学科材料通过“信息填报系统”直接提交至学位中心。涉密学科材料请通过机要方式将“涉密光盘”寄送至学位中心。

2.纸质材料报送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1)《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包括“涉密学科”在内的所有学科均应通过“信息填报系统”直接打印该表。各学科需报送的申请表份数见附件三。

(2)《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汇总表》,非“涉密学科”通过“信息填报系统”直接打印,“涉密学科”根据附件一直接填写。各单位均报一式2份。

各种纸质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装订,请勿另加封面或塑料封皮。申请表单独打捆并按学科代码排列;汇总表单独装入信封。

3.材料填报说明

请按以上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一致性。“信息填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5月5日-5月20日,“涉密光盘”和纸质材料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学位中心。

有关文件及附件电子版可从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工作动态”栏目下载。“信息填报系统”安装软件可于2011年5月5日后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pgsh)“软件下载”处下载。

六、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应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申请对应调整学位授权点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学校将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申请对应调整学位授权点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附件一: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附件二:1.申请对应调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2.申请对应调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附件三: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2.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附件四: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一: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二:1.申请对应调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www.hainanu.edu.cn附件二: 2.申请对应调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www.hainanu.edu.cn附件三: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www.hainanu.edu.cn附件三:2.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www.hainanu.edu.cn附件四: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

//www.hainanu.edu.cn关于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2号)

//www.hainanu.edu.cn关于按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调整(学位办[2011]25号)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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