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6年11月01日 11:17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有关学院(中心):

实施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促进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生处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十、十一周(即11月6日至11月19日)。 二、 检查的方式

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院(中心)自行组织检查和研究生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主要内容

1. 组织观摩教学

组织观摩教学是课程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在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中,要求各学院(中心)认真组织研究生课程的观摩教学,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要求每个学院(中心)组织教学观摩不得少于两次,且各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学科负责人必须听课两次。(“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

各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研究生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如课程的设置(学时数、与教学计划内其他课程的教学学习关系)、教学时间的安排、教学设施、教学规章制度、研究生管理及招生与就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召开硕士研究生座谈会

各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召开硕士研究生座谈会,听取研究生对课程教学及其他有关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研究生对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有关建议,教师的教学作风、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遵守教学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校风、教风和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工作及其工作部门或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研究生处将在12周组织召开全校性研究生座谈会。(“海南大学研究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4.做好试卷和毕业论文的收集和整理,将试卷整理分门别类的装订成册,研究生处将组织抽查。

5. 根据“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2006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于12月10日前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四. 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有关学院(中心)应提交“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实际开展的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一般状况、检查中发现的研究生教学及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建议等。并请将加盖公章后的“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11月30日前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yjspy@hainu.edu.cn 。附件: 1.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2. 海南大学研究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研究生处

2006年11月1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 附件1.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2.海南大学研究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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