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21日 19:05 yjs992696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起放假至2月18日结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为加强研究生寒假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放寒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学校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广大研究生层面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事有人管,责任明确,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安全教育时重点强调:①对广大研究生强调生命权,发生危险时第一意识是保证自身生命安全;②乘车时注意人身和财务安全,谨防财务被盗、被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③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及意外安全事故;④教育学生禁止从事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活动,禁止从事传销、赌博、酗酒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活动。二、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应在放假前教育留校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对宿舍进行全面、细致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醒研究生在离校前整理好宿舍物品,将重要物品随身带走或保存到安全场所,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三、落实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信息 寒假期间,做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值班安排工作,积极处理好临时性研究生突发事件,要将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报告至研究生工作部及学校相关部门。四、严格登记制度,全面掌握研究生离校情况 各单位应全面掌握研究生假期离校情况,要求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做好必要的登记。针对留校研究生外出,也须在向导师报告同时,告诉假期研究生值班的人员。留校学生要集中住宿并在留校学生中明确一名研究生负责人,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日常登记工作。禁止研究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休假的时间规定,离校研究生应按时返校。五、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各单位在做好学生假期顺利离校回家和安全返校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实时动态,排查处理留校生在校期间的任何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积极组织留校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各单位及相关导师要切实关心、指导留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六、关注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困难研究生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研究生的心理状况,高度重视因家庭困难及因病住院治疗而留校的研究生,要高度关注和帮助留校贫困生解决好假期生活、学习方面的困难,做好关心及慰问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掌握其外出工作的相关情况,确保其外出工作环境的安全性,积极为他们所遇到的困难提供有效的帮助。七、做好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 教育研究生提高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并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如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干净和空气流通,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自身抵抗力。教育研究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校外就餐或卫生条件差的个体摊点、露天摊点就餐。八、其它事项(一)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留校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工作部323室。电子档发送至hdyjsgzb@163.com(二)各单位于2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未按时返校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工作部323室。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66291023(三)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假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年、幸福年!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1日

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海南大学假期留校住宿研究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2017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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