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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项目申报和学校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2016年07月01日 09:21 caiwu 点击:[]

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项目申报和学校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历年有关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安排,为提前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我校2017年部门项目申报和学校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申报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在2016年申报的2016-2018年三年项目库的基础上进行滚动修改。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出发,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编制内容

编制2017年学校项目,包括校内专项和省拨专项,要求撰写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预算尽可能细化,绩效目标尽可能清晰,而且能够在2017年实施完毕。

同时编制2017-2019年学校项目库入库项目,仅包括省拨专项,要求撰写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可先大致描述。

(三)编制要求

1、为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申报、执行行为,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海南大学《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海大办[2014]24号)(详见附件1)编制。

2、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填报工作,努力提高项目质量,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填报、审核和申报工作。具体的绩效目标设定,可参照相关案例(详见附件3)

3、已列入国家或省、市、县(市、区)有关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与安排。

4、经评审论证及合理排序后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将在正式立项后根据经费来源下拨经费。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项目预算、2017-2019年财政规划编制时间安排如下:

1、7月6日前,各部门将2017-2019年项目录入学校项目库,7月8日前职能部门对项目审核通过。

2、8月24日前,学校领导对项目进行审批。

附件:

1、海南大学《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海大办[2014]24号)

2、项目申报书的填报要求

3、项目申报书填报案例

4、项目库操作培训PPT

5、项目申报空表

业务咨询:温俊伟66279017、王赛66256593

系统咨询:邢玉霞66291083;电子邮件:cw79017@126.com

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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