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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财务报销单据投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5月09日 16:5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全校师生:

我校财务智能投单机自运行以来,给广大师生就近投递财务报销单据提供了便利,提高了财务收单和处理效率。在投单机使用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师生将40张以下的报销单据投在“特殊投递”口,造成这部分单据未有效形成电子档案,不符合档案的统一管理要求,将对后续档案查询带来诸多不便。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单据投递要求

(一)40张以上的报销单据。经办人需在云杰系统录入环节的最后一步“确认信息”界面上传所有与报销原始凭证纸质版一致的原始凭证电子版作为附件(操作步骤见附件1)、电子版附件与纸质版原件一致的承诺书(见附件2),方可在投单机的“特殊投递”窗口投递。

(二)40张以下的报销单据,需通过智能投单机自助投递窗口投递。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全校师生务必按上述要求投递,对不按要求投递的报销单据,财务处将直接驳回重新投递。

(二)请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将单据投递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经办人,单据投递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财务管理规范化考核范围。

(三)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投递的,可送行政楼财务处218收单室(每天除1000-1100以外的时间均可提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2358



附件1

操作步骤

在云杰系统录入单据的最后一步“确认信息”可以添加附件或手机文件上传。

添加附件:所有在本电脑的文件格式均可以选择添加,如:WORD PDF WPS JGP等。

手机文件上传:手机微信扫码拍照上传图片即可(请确保图片清晰)。



附件2承 诺 书.docx



本人郑重承诺:通过云杰系统上传的报销单据原始凭证电子版与提交财务处的纸质版一致(包括因退单重新修改后上传的附件)。如上传的电子版附件与纸质原始凭证不一致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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