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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严控非必要支出的通知

2020年06月05日 17:4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中办发〔2010〕19号)精神,以及海南省财政厅严控一般性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我校各单位(部门)、全校师生要严格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经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精简各种庆典、论坛活动等各类支出(详见附件1、附件2)。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中央、省、市的一贯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学校审计部门将把“三公经费”支出及各单位(部门)经费支出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常规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落实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在年终考核中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过紧日子”的重大意义,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广大师生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贪图享乐、铺张浪费;对各种非必要的支出(包括毕业生纪念品、手机、服装等等)一律不予报销,确保学校资金用在事业发展的刀刃上;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予以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列出的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docx

附件2: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docx


财务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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