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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毕业生户口保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年07月12日 10:10 huanghaining 点击:[]

关于我校毕业生户口保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有关工作程序,我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可以免费由学校保管两年,可以在美兰办证中心办理有关户籍业务。两年后应迁回原籍或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美兰办证中心不再办理除户口迁出以外的其它业务。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保卫处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