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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9日 17:59 baoweichu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暑假来临,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切实抓好期末及暑假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就有关期末及假期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一)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范,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防范,要落实到责任科室(实验室)和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有力。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安排好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区域的执勤值班。各学院等二级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或聘用保安人员,负责本楼宇全天候 24 小时的安全保卫和值班,确定安全值班人员与保卫处对接工作。

(二)保卫处要落实 24 小时执勤巡逻、值班制度,强化“警校联防”,增加校园巡逻频率,防范不法分子作案。实行后勤物业管理的校门岗要24小时值守,加大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等的检查力度,确保暑假安全。各单位、各学院的办公楼(室)、教学楼、实验楼、社科群楼、农科群楼、研发中心楼、综合教学实验楼、田家炳楼、老理工楼、老生物楼、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思源学堂、学生宿舍楼、食堂等的楼内安全保卫由各管理和使用单位负责。校机关办公楼、校园其他公共区域由保卫处校卫队负责安保。城西校区保卫办负责校区综合楼、学生公寓等公共区域的安保值勤。儋州校区管委会保卫科负责校区24小时巡逻保卫,以及学生区、农科基地等的安保工作。

(三)按照《海南大学校园治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楼内的安保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楼外的安保责任由保卫处直接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与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谁的孩子谁抱走。”

二、强化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暑假前对所属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有安全隐患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定要有临时安全补救措施,确保安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备或聘用保安人员值班。独立管理使用楼宇的单位自行安排或自聘值班人员。共用楼宇的安全保卫具体安排如下:

1.研发中心楼由机电工程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

2.社科群楼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

3.农科群楼由热带农林学院配备、聘用保安人员。

4.基础实验楼、李运强理工实验楼由材料与化工学院牵头,联合共同管理和使用本楼宇的其它学院(单位),协商配备、聘用保安人员。

5.综合教学实验楼(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安排人员值勤。

6.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等由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安排楼管员、值班员值勤。

7.其它类似共用的楼宇安保任务,参照此办法执行。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检查各个办公楼(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思源学堂、学生宿舍、食堂等假期不使用的房间是否锁好门窗,保管好设备,门上要贴上封条。保卫处要派人专门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任务,对没有安排人员值班或者值班人员离岗脱岗,没有关好门窗、没有管好设备、没有贴上封条的单位进行登记,对执行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学校。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精密仪器等的保管,严格按照采购、储存、领取、使用、废物处理等的操作规程,合法合规使用。科研处要派人检查以农科、材化等实验室为重点的规范使用落实情况,做不好的要及时纠正。

(五)基建处要加强对暑假期间基建工地的安全检查、督查,确保工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工地的防盗、消防安全。后勤管理处、师生事务保障中心要加强对假期维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维修房屋的财产安全。

(六)网络与教育中心加强对校园监控的检查和修复,确保校园监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属区域的防盗设施和本单位安装的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七)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室)的管理,做到每天24小时值守,统一指挥调度校园安保工作。

三、防微杜渐,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火灾防控工作。期末及暑假前要排查所在楼宇的疏散通道、安全指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线路等设施,不使用的房间在贴上封条前要关水、关电、关气。正常使用电器、火源时一定要保证不能离人,若外出时一定要切断水源、电源、气源,防止消防事故发生。假期开伙的学生食堂要做好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假期留校学生至少安排二人以上共住一个房间,相互关照。学生宿舍不准使用明火、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设备,确保安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要派人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个教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负起责任,张贴安全防范公告,加强巡逻检查,督促各家各户做好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

四、外出探亲旅游,提高防范意识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关好自家宿舍和学生宿舍的门窗,检查防盗设施是否牢固,请邻居互相关照。家用电器、火源要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处置。

(二)师生员工旅途中要注意自身安全,看管好贵重物品,谨慎待人行事,加强戒备,勿入传销组织。网络转账时要小心诈骗,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盗、防骗、防抢的能力。如遇危险和困难时要及时拨打当地公安 “110” 报警求助。外出注意行车交通安全,做好车辆的保管和有序停放。

五、学生离校、留校安全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暑假前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二)学工部门、各学院要通知学生暑假离校前要锁好宿舍门窗,宿舍内不应存放贵重物品,避免被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要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安全。

(三)留校学生禁止单独住宿和留宿他人。学生不准私自将宿舍借给或变相出租给他人使用。假期学生留校的要申请批准、登记在册,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日报告制度,保持互通信息,随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在校情况。留校学生要经常向家人打电话报告平安。

(四)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部门和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伙食和饮水安全。学生回家、返校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毕业生离校安全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在毕业生离校前要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教育。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各类活动要遵守校纪校规,爱护校产,预防自身和财产安全。

(二)毕业生要依照学校的离校通知,及时办理离校手续,要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七、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各部门请于 7月 13 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主管安全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的假期值班表及联系电话(书面盖公章),报送到保卫处综合科(地点:紫荆办公楼 111 办公室)。

(二)暑假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请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保卫部门值班室。海甸校区联系电话:66271110 (24 小时值班);儋州校区联系电话:校区保卫科23301110(24小时值班);城西校区联系电话:校区保卫办66960517(学生公寓),66970381(综合教学楼)。

八、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文科基础教学部参照以上要求,部署本校区暑假期间校区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做好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