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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示(二十九)--3月来海口抢劫案多发,警方支招防范被抢被盗
2007年05月10日 16:49 huanghaining 点击:[]

今年3月初,海口市持刀抢劫案件多发,且作案手段疯狂,引起了海口市公安局长彭晓敏的高度重视。彭晓敏指定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成立专案组,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韶东任专案组长,全力侦破系列持刀抢劫案件。经过一个多月侦察,专案组于已经成功摧毁一个持刀抢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据交代,该团伙近期已经在海口市区内、灵山、海榆中线等地段,持刀抢劫作案80余起。

为此,海口市公安局根据多年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经验,呼吁和提醒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范工作,谨防被抢被盗,并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关于防范“两抢”:

(一)抢夺案多发生在酒店、车站、十字路口等人流复杂、道路宽阔的地方。所以,在马路上行走时,要把挎包、手袋等挎放在朝人行道外侧的一边,并用手握紧,对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的摩托车要特别留意,以防“飞车”抢夺。

(二)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无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巨额现金。骑自行车和驾驶摩托车时手袋或挎包不要挂在车头,手机不要别在腰间,不要一边骑自行车、走路一边打手机。

(三)从事出租车营运的司机要增强防抢意识,要善于观察搭乘人员的体貌特征及其神色,特别是在深夜,对形迹可疑、前往地点比较偏僻的,要注意防范。

(四)市民乘坐公交车时,要事先准备好零钱,不要在站台上清点钱物,或上车后才打开钱包寻找零钱;要自觉有序排队上车,不要为争抢座位一哄而上,人为制造秩序混乱,给作案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五)到银行等地提取款项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取款后最好乘车离开,提取巨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确需提取大额现金时,要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或请专业的保安公司护送。

(六)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跟随陌生女子前往陌生场所,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谨防色情引诱抢劫。

关于防盗:

(一)单位或居家防盗,应把巨额现金和首饰等贵重物品存入银行,而不要存放在单位或家中,存折与身份证、密码不要放在一起。

(二)要加固必要的防盗设施,门窗、门锁损坏或钥匙遗失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门窗锁,外出时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三)车主不要因贪图方便而将车辆随意停放,应将车辆放在停车场、保管站内。停车后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汽车内。

(四)一旦被盗,尽可能记下作案分子和作案工具的相关特征,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如屋内失窃,不要入屋随意走动或清点财物,以免破坏现场,要立即报警让警察前来处理。